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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届研究生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 研究生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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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新华社四川分社和学校的统一安排,2015届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23日上午9:00—11:30,5月23日下午1:30—4:30 。为了做好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信息采集的准确性,现将2015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采集图像地点为:狮子山校区桃李园餐厅三楼学生活动中心旁。请各培养单位通知研究生于学校规定时间,准时到达拍摄现场进行拍摄。为保证拍照效果,请研究生同学不要穿无领无袖的服装,并避免穿着蓝色或接近蓝色的服装。

凡错过学校拍摄时间的学生,必须自己在2015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到新华社四川分社参加补拍。

2、学生参加图像信息采集时,必须带上自己的学生证或身份证;根据有关规定,没有证件的学生不能参加拍摄。

3、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收费标准仍按照教育部、新华社两办文件《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2】5号)规定执行,每人15元,由学校代新华社四川分社收取。请以学院为单位收齐费用后于515前统一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205室)并附详细的学生清单(包括姓名、学号、总人数;按学号排序);收齐后由研究生学院培养科统一转交新华社四川分社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对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配合学校和新华社四川分社,按照统一要求和技术标准组织学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个学生,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5、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的最新规定,凡学生未按规定进行图像信息采集、毕业时无图像信息的,学历证书一律不能上网,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将这一规定通知到2015届毕业生。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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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培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