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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开展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工作
[四川师范大学 研究生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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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确认结果的通知》(学位办〔2015〕28号),经过专家审议,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了包括我校在内的全国45所院校开展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工作。

本次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申请条件要求十分严格,从培养资质、学科优势、师资队伍、基地建设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量。今年6月初,国务院学位办印发《关于做好开展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确认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2号),决定从2016年起在试点院校开展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通过试点,探索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和质量评价机制,推动改革,积累经验,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造就一批素质全面、基础扎实、技能娴熟、能够胜任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的高层次“双师型”师资。

我校是四川省第一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培养单位,同时具有“职业技术教育学”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权。本学科专业从2006年开始招收第一届硕士研究生,目前已有19名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为四川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培养了一批优秀的专业教师和管理人才,现有8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为做好申请工作,研究生院组织教育科学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四川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专业特色和培养条件,按照试点单位的申请条件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论证,并在四川省学位办的指导下反复修改了论证材料,确定了拟招生的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方向,并提交了申请材料。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从2016年开始招生,招生方向必须符合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目录,不得超过5个。招生对象的前置专业必须与报考专业的方向一致或密切相关,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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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