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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2019年优秀案例教师申报和案例征集推荐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 研究生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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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案例教师申报和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9〕8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优秀案例教师和案例征集的申报条件、要求详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通知的具体内容(附件1)。优秀案例教师和优秀视频案例原则上每个学院仅限推荐各1名。

二、申报流程

1. 申请人注册为案例中心个人会员后(网址:https://ccc.chinadegrees.com.cn),在线填写《优秀案例教师申请书》(见附件2)或《视频案例制作申请书》(见附件3),可同时提交视频小样(200MB以内)。申报系统于2019年11月12日开放,11月25日关闭,因学校需要汇总后进行择优推荐(学校原则上只能推荐1名优秀案例教师),故申请人务必在11月21号12:00之前完成在线填报,学校于11月24日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后,择优推荐,统一提交。申报人存在师德师风、学术失范等问题的,一票否决。

2. 评审与验收相关要求和步骤详见附件1。

三、其他

    文字案例征集工作由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组织实施,征集时间、案例提交流程与评审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案例教师申报和案例征集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246.39k)[下载]
附件2:优秀案例教师申请书.pdf  (146.10k)[下载]
附件3:视频案例制作申请书.pdf  (256.5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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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