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确认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 研究生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3月4日
  查看:4491
  来源: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确认工作。现将有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确认工作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确认的实施意见》(川师研〔2018〕5号)要求执行。

2.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条件,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情况,分别制定本学院的博士导师、学术学位硕士导师、专业学位硕士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后,报研究生院审查备案。

3.各学院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和经审查备案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本学院导师的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4.未提出招生资格审查确认申请或未通过招生资格审查确认的研究生导师,不能新招收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1.3月1日-15日各学院制定本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后,填写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条件和要求审查备案表》于3月15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各学院制定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必须符合学校文件规定。

2.4月1日-4月30日,各学院按照川师研〔2018〕5文件规定的程序及经审查备案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确认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将《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确认结果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将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结果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批,审批通过后予以公布。

 

附件:

1.《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确认的实施意见》(川师研〔2018〕5号)

2.《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条件和要求审查备案表

3.《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确认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31

 


附件: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确认的通知及其附件.rar  (320.35k)[下载]

(微信扫描分享)
编辑:李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