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 研究生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
  查看:3863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21]406号》、《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 川师研[2017]18号附件13、《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指标分配办法 川师研[2017]19号附件14等文件精神,就做好2021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评审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秀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二)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支持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四)校长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是由学校自筹经费设立,奖励综合素质优异,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非定向全日制全脱产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本人档案调入所在培养单位的在校学习研究生。非定向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博士生全员奖励。

(五)励志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由学校自筹经费设立,奖励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在校学习的优秀研究生。

二、把握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1)当年评审前已毕业者;

(2)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处理者;(3)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具备申请资格:

(1)超出基本修业年限者;

(2)基本修业年限内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二)学业奖学金

申请人必须符合《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4]2号)第七条的规定,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具体评定按各培养单位的评审细则进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具备申请资格”和“原则上不具备申请资格”的要求,参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规定执行。

(三)校长奖学金、励志奖学金

申请人必须符合《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文件》的规定,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均可申请校长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校长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不具备申请资格”和“原则上不具备申请资格”的要求,参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规定执行。

(四)国家助学金

申请人必须符合《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4] 1号)第二条的规定,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无固定工资收入”的认定为非定向且档案转到所在培养单位。对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出现的三类情况,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一是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二是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重启发放,但不再补发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是实行一年多次论文答辩并申请毕业的,或学生符合高校研究生培养计划可以提前毕业的,自学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次月起,停发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三、规范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基本申报条件和评审组织与程序参见《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双面打印,纸质一式份;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双面打印,纸质一式份;

3、研究生校长、励志奖学金审批表 (附件9)双面打印,纸质一式份;

4各类奖助学金信息数据汇总表直接导入研究生管理系统,不再提交纸质版本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202110月1818:00以前将本学院奖助学金细则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在202111118:00以前,将拟获奖助学金的学生名单、表格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评选报告、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纸质版组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办207,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审批表(纸质版)报送另行通知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3等文件规定以及此前学院制定并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备案的实施细则,规范操作,稳妥做好2021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附件: 1-4、各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7、国家奖学金信息数据汇总表及系统导入模板

8、学业奖学金信息数据汇总表及系统导入模板

9、研究生校长、励志奖学金审批表

10校长奖学金信息数据汇总表及系统导入模板

11、励志奖学金数据汇总表及系统导入模板

12、助学金数据汇总表及系统导入模板

13、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

14、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指标分配办法

四川师范大学

                    二〇二年十月十


附件1:附件14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指标分配办法.pdf  (166.85k)[下载]
附件2:附件13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pdf  (179.98k)[下载]
附件3:附件12 助学金数据汇总表及系统导入模板.xlsx  (9.16k)[下载]
附件4:附件11 励志奖学金数据汇总表及系统导入模板.xlsx  (9.27k)[下载]
附件5:附件10 校长奖学金信息数据汇总表及系统导入模板.xlsx  (9.20k)[下载]
附件6:附件9 研究生校长 励志奖学金审批表.doc  (31.50k)[下载]
附件7:附件8 学业奖学金信息数据汇总表及系统导入模板.xlsx  (9.41k)[下载]
附件8:附件7 国家奖学金信息数据汇总表及系统导入模板.xlsx  (9.32k)[下载]
附件9:附件6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26.50k)[下载]
附件10:附件5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26.50k)[下载]
附件11:附件1-4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pdf  (94.13k)[下载]

(微信扫描分享)
编辑:张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