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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 研究生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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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将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征集通知详见附件1)。现将学校相关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1.本次案例征集范围为“文字案例”,案例内容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须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应不存在著作权争议,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未正式发表过。完整的文字教学案例需包括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书等内容,具体入库标准、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参见附件2和附件4。

2.根据教指委通知要求,学校需对本次提交的案例进行初审,初审后本轮最多可向教指委推荐10篇案例。

3.为保证被推荐者具有足够的案例修改时间,请申报者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电子版教学案例(Word版和PDF版)以“姓名-学院名称-案例名称”发送至邮箱yjsypyk@163.com。

4.获得推荐资格的教学案例,在2022年2月18日-3月4日期间由第一作者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https://ccc.chinadegrees.com.cn/)。第一作者须打印《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附件3)并签字扫描后上传至评审系统。

5.《本单位提交系统教学案例汇总表》(附件5)待确定推荐案例后由学校统一提交。

6.请申报者加QQ群:258776855(第四届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群),以便通知后续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2.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3.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

    4.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

    5.本单位提交系统的教学案例汇总表

    6.教学案例结构与体例示范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4日




附件:教指委通知及附件.rar  (1,375.18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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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