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6〕01号)要求,经教师个人申报、培养单位择优推荐、研究生院组织校外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拟推荐的10篇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2日。如对上述推荐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研究生院反映,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联系电话:028-84766609,联系地址:狮子山校区逸馨楼309办公室,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10日
编辑:刘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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