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确保立项项目建设进度与完成质量,根据《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川师校〔2023〕39号)有关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和2022年度校级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和核心课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1.填写结项材料
项目结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附件2):
(1)结项申请书(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专家鉴定意见表(两位课题相关领域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填写);
(3)项目研究成果集:一式一份,包括但不限于基于课题资助发表的专著(封面、扉页、目录页、版权页复印件)、论文(杂志封面、目录页、论文发表页、版权页复印件)、研究报告等。
2.所在单位审核
10月31日前,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所有结项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单位审核后提交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结项验收
11月3日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逸馨楼307),结项材料电子版以“2021教改项目结题验收-项目编号-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yjsypyk@163.com。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结题验收评审工作。
二、项目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附件3)和2022年度立项的核心课程建设项目(附件4)。着重检查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是否按照《项目任务书》开展工作;核心课程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报书》开展工作。
(三)中期检查程序
1.填写中期检查材料
中期检查材料包括:
(1)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5)(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中期检查研究成果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
(3)中期研究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2.所在单位审核
10月31日前,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所有中期检查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单位审核后提交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中期检查
11月3日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将项目中期检查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逸馨楼307),电子版材料以“2022教育改革研究/核心课程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编号-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yjsypyk@163.com。研究生院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项目能否按期完成预定目标的重要保证,请各项目组高度重视此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2.本次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中期检查或结项验收结果不通过的项目,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依然不合格的项目,将终止经费资助,直至撤销该项目。
3.项目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项的需填写《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7),经项目所在单位审核认可,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执行。项目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如延长期满后还不能按时结项,将暂停其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资格。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84766609
附件:
1.2021年度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2021年度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材料
3.2022年度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4.2022年度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5.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6.中期检查研究成果汇总表
7.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6日
编辑:2006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