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3月-6月学位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主要工作 | 备注 |
3月1日—15日 | 1. 导师督促学生完成论文修改稿并签字定稿 2. 申请延迟于本学期组织预答辩的学院开展预答辩工作,并上报预答辩结果。 | 责任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各学院分管领导、研究生教学秘书、校学位办 |
3月15日—30日 | 1. 论文检测分批进行。3月15日开始第1批检测。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提交论文电子版到“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并认定。 2. 本次博士、硕士论文全部由校学位办送教育部学位中心或兄弟院校在线评审。论文送审分批进行,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检测的论文可适当推迟送审时间。 第一批论文送审时间为3月25日。 | 责任人:校学位办、各学院分管领导、学科点负责人、导师、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 |
4月1日—30日 | 1. 上传论文、评阅论文。 2. 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 | 责任人:校学位办、各学院分管领导、硕士点负责人、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导师 |
5月1日—30日 | 1. 组织研究生优秀论文培育基金遴选。 2. 组织研二学生开题,并召开开题报告审核会。 3. 答辩资格审查。 4. 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 5. 论文答辩组织工作。 | 责任人:校学位办、各硕士点负责人、答辩委员会、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 |
6月1日—10日 | 1. 6月10日前,上报答辩结果及相关材料。 2. 6月10日-15日,答辩后抽检、检测结果认定。 3. 校级优秀论文推荐评选。 | 责任人:各学院分管领导、研究生教学秘书、校学位办 |
6月15日—30日 | 1. 审查授位相关材料、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位。 2. 组织授位典礼。 3. 打印发放学位证书。 4. 组织2019年优秀论文培育基金结题。 5. 按照教育部学位中心要求上报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信息备案。 | 责任人:校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办、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 |
备注:上述时间如为节假日,则向后顺延;因疫情等原因导致的时间调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