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师范大学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2023届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内容与方式
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主要涵盖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学段。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重点考核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以及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等。
1.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
全面考察参与学生的理想信念、立德树人、师德准则、职业认同、关爱学生、用心执教、自身修养等方面,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严重违法犯罪的该项考核一票否决制。
该项考核工作由各培养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
全面考核参与学生的教师教育类课程(师范类本科生需完成《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教学能力综合训练(微格)》等)的学习情况,确保学生修读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教师教育类课程并达到教师教育类课程标准要求。
该项考核工作由研究生院(教育类研究生)和教务处(师范生)具体组织实施。
3.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
全面考核参与学生的教育实习实践情况,确保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且教育见习、实习、研习考核合格。
该项考核工作由各培养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
全面考核参与学生的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完成教师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课程(含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确保达到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该项考核工作由各培养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以上四项考核结果全部合格,方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重点考核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综合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根据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由学校分类命题、统一组织《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综合考查师范生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重点考查教育理论和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实施中的应用能力。
笔试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协同开展。
(1)笔试科目。根据学科学段不同,分为:
①中学学段科目包括: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高级中学);
②小学学段科目: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小学);
③幼儿园学段科目: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
(2)免试学校笔试相应科目规定。对于已经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科目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若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为教师职业能力相应笔试科目成绩合格。
2.面试
相关学院需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实施方案》(见附件)进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考核。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视为教师职业能力面试合格,可以申请免试。
(1)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参加教育实习成绩合格,教育实习学科和学段与所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任教学段一致者。
(2)参加省级及以上的教学能力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并完成教育实习。
二、工作流程
(一)4月22日,由教务处牵头组织进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二)4月28日前,各学院完成申请人员培养过程性考核并将汇总信息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三)5月8日前,各相关学院完成教师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汇总后报学校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四)5月12日前,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对师范生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和教师综合技能测试(面试)及进行公示。
(五)5月20日前,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工作进度安排,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完成免试认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人员数据和信息的报送和审核工作。
(六)学生离校前,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核结果,完成《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颁发。
附:四川师范大学2023届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实施方案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教务处
师范生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
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 号),现就我校师范生开展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23届及以后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类本科生不符合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免试者。
二、考核时间与地点
具体见下发准考证。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内容
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展示。
(二)程序
考生持准考证及个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随机抽取试题。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四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五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并签字确认。
(三)合格线
测试总分为100分。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工作小组综合划定合格分数线。
(四)考核小组
通过遴选高校学科教学论教师及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和中小学一线教师组成面试考核组。面试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考评组应由3名考官构成,设主考官1名,主持本组面试工作,统合评分。
编辑:2006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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