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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硕士教育实习总结和优秀实习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按照我校2024年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工作安排,本年度教育实习将进入总结反思阶段。为总结经验互促互进,提高教育实习质量,请各培养单位精心安排,有序开展本年度教育硕士教育实习总结和评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结工作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川师校〔202468 )的文件要求开展2022级教育硕士教育实习的总结和成绩评定等工作(今年下半年已完成2023级教育硕士实习的单位应一并完成2023级教育硕士的总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组织研究生完成相关实践材料的填写并进行成绩评定,及时将实习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践材料由各培养单位留档保存,实习研究生需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的材料有:

1)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校外实践手册;

2)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校外实践评定表;

3)教育实践反思报告(每月撰写教育实践反思报告不少于1篇,总共不少于3篇),纸质版粘贴于实践手册相应位置,电子版按照手册要求的格式调整后交至培养单位存档;

4)教育研习报告(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期间至少各撰写1份,每份不少于3000) ,纸质版粘贴于实践手册相应位置,电子版按照手册要求的格式调整后交至培养单位存档。

2.组织相关师生开展实践教学总结与经验交流等活动,促进同专业实习研究生之间的交流,并注意保存过程性照片,形成新闻报道的单位可抄送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同步转载。

3.各培养单位完成实习考核和实习总结后,形成本单位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1)。

二、评优工作

(一)评选范围

已参加并完成集中教育实习的2022在读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实习的研究生不参与优秀实习研究生的评选。

(二)评选基本条件

1.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实习安排;

2.实习态度认真,尊敬师长,关心学生;工作责任心强,热爱集体,团结协作;紧密联系实习单位实际,能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获得实习单位的高度认可;

3.在实习过程中能联系论文内容开展研究;

4.教学和教研能力较强,个人实习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按时全面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

5.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加设其他评选条件。

(三)奖项设置

优秀实习研究生人数应不超过本单位同年级参加集中实习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总人数的10%,不足一人的按一人计算。培养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2

(四)评选流程

1.培养单位发布评选通知。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领域特点细化本单位优秀实习研究生评选条件,并在全院范围内发布评选通知。

2.个人申报。拟参评研究生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优秀实习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并向培养单位同步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3.培养单位初评。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审核申报材料,并按比例组织评优。评优结果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向研究生院提交《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优秀实习研究生汇总表》(附件4)和拟推荐研究生的申请表(附件3)。

4.学校评审。学校对各培养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优秀实习研究生名单,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

5.表彰奖励。学校对获得“优秀实习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应认真组织实习总结工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

(二)各培养单位应严把推荐工作的质量,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做到实事求是、宁缺毋滥。

(三)各培养单位请于2024122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以下电子版材料按照要求打包发送至邮箱:yjsypyk@163.com

1)实习总结会或优秀实习研究生评选活动的照片1-3张,照片按照内容命名,如“2022XX专业研究生实习总结会”;

2)如有新闻报道,在邮件正文内容中附上新闻报道链接;

3)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1)和优秀实习研究生汇总表(附件4),其中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以“培养单位名称-专业实践总结”命名,优秀实习研究生汇总表以“培养单位名称-汇总表”命名。

2.以下纸质版材料盖章后交至逸馨楼307办公室:

1)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1);

2)优秀实习研究生汇总表(附件4);

3)拟推荐的优秀实习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28-84766609

 

附件:

1. 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总结

2.2022级全日制教育硕士优秀实习研究生拟推荐名额分配表

3.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优秀实习研究生申请表

4.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优秀实习研究生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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