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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说明
时间:2022-05-25 10:29:46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查看:1117

     一、 时间安排

我校原则上在工作时间内都可接受博士后出站申请。申请人向流动站递交申请材料,流动站审核通过后报送校博管办备案和上报。

二、申请程序

第一阶段:出站审核

1、拟出站的博士后应于出站前一个半月完成协议约定的所有科研任务,向流动站所在培养单位提交《四川师范大学博士后出站审批表》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以及博士后期间研究成果复印件(以四川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获奖、项目等成果),并按照材料清单的要求装订成册。

2、流动站组织专家对《博士后研究报告》和《四川师范大学博士后出站审批表》进行评审,验收其成果,在《四川师范大学博士后出站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

3、培养单位将通过审批的博士后人员《四川师范大学博士后出站审批表》报校博管办再审核及上报。

4、用已有的账号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上传相关材料。并将纸质申请材料(具体清单见后)递交至流动站负责人,流动站审核通过后报送校博管办。

5、以上材料报省博管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中国博士后系统中生成电子版《博士后证书》,自行打印或查看。

第二阶段:办理离校

1、到校博管办下载《离校流程单》,办理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将通知单交回至校博管办。

2、离站人员请提供的拟接收单位《调档函》,相关档案将寄送至接收单位;如没有单位接收,请在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档案寄送至人才交流中心。

附:1.出站申请材料清单      2.离校流程单

博士后出站申请材料清单

第一部 :请按照以下顺序、份数依次排列(不装订成册)

序号

名称

份数

注意事项

1

四川师范大学博士后出站审批表

2

从研究生院网站博士后栏目下载,由合作导师、培养单位填写相关意见。

2

《博士后研究报告》

1

出站报告格式可参考《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规程

3

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2

如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项目,须提供总结报告。

4

博士后期间科研成果复印件   

1

以四川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项目及其获奖等成果复印件。

第二部分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5

四川省博士后研究人员出(退)站初审意见报送表

 

2

如实填写、并由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校博管办。电子版发送到75150445@qq.com

6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

2

由校博管办签字审核。

7

中国博士后网站填写相关材料上报,由校、省博管办审核后将生成电子版本《博士后证书》自行打印

 


编辑:蒋蕊

附件1:附件5:四川师范大学博士后离校流程单.docx  (0.01M)[下载]  [Docx阅读]
附件2:附件4:博士后工作期满审核表.doc  (0.03M)[下载]
附件3:附件3:博士后研究人员出(退)站初审意见报送表.doc  (0.03M)[下载]
附件4:附件2: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规则.doc  (0.05M)[下载]
附件5: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博士后出站审批表.doc  (0.06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