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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博士研究生领取《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时间:2026-07-14 17:59:23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查看:985

各位拟录取考生:

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即日起开始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我校现场发放时间定于7159007171700   

一、发放条件

考生须具备以下第1项且第234中的任一项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1. 我校网站公示的拟录取考生;

2. 定向考生已寄送《四川师范大学士定向培养协议书》和《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以及思想考核表到学院党委;

3. 定向非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已寄送档案(或《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和思想考核表到学院党委;

4. 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已寄送思想考核表到学院党委。

二、发放办法

1. 拟录取材料已提交完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于7月159:00至7月1717:009:00—12:00,14:30—17:30,17日17:00)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狮子山校区逸馨楼308室)领取《录取通知书》,代领需委托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未自领的《录取通知书》,7月17日通过邮政统一寄出,假期中不再安排寄送。

2. 截止7月17日拟录取材料未提交完成的考生,请提交完成后,于开学报到时凭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三、特别说明

如教育部录取检查未通过或入学报到时不具有硕士毕业证(同等学力即本科生报考毕业时间没有达到条件者),则新生不予注册,不能取得学籍,并取消录取资格。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7月14

编辑: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