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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研究生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7-03-21 14:36:26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查看:663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7届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函》(成教资[2017]02号)要求,2017届毕业研究生教师资格证申请即将开始。今年我院继续受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锦江区教育局委托,代收我校2017年应届研究生申请材料,由该中心统一进行审批。现将学生报名和学校代收学生申请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以下研究生可自愿报名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1、教育类研究生(即毕业时可以取得教育学硕士或教育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1)《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

(2)普通话成绩达标;

申请高中、中职、初中教师资格证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申请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3)参加教育实习合格;

(4)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通过毕业审核满足毕业条件,能在2017年正常毕业。

(5)无学科背景和跨学科专业申请的教育类研究生(例如教育管理或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申请历史教师资格证的),按非教育类研究生办理。

2、非教育类研究生: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成绩合格单;

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自学考试科目的分类,申请与之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科目为《教育学A》和《教育心理学A》的学生只能申请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证书;科目为《教育学B》和《教育心理学B》的学生只能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科目为《教育学C》和《教育心理学C》的学生只能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科目为《教育学D》和《教育心理学D》的学生只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普通话成绩达标;

申请高中、中职、初中教师资格证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申请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3)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通过毕业审核,满足毕业条件,能在2017届正常毕业;

(4)报名成功后,另行参加统一组织的本人申请任教学科(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技能的测试,考试合格。

二、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从2017年3月25日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7:30-23:30),报名成功后,再登录“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于网站首页右上角“教师资格登记”处进行二次登记,打印《教师资格认定告知书》,并按要求剪切和粘贴条形码(两张条形码都务必完整、清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后,全国统考合格的考生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其他申请人员(师范类考生和参加四川省考试院自学考试合格的非师范生)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2、进入后,点击“注册”;“申请人必读”和“确认服务条款”后,选择“已阅读并完全同意”,进入下一步;

3、资格种类:

选择“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学生,认定省份选择“四川省”;认定机构栏点击“选择”后,再选择“成都市教育局”;确认后进入下一步;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时,选择“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确认后进入下一步;

选择“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生,认定省份选择“四川省”;认定机构栏点击“选择”后,再选择“锦江区教育局”;确认后进入下一步;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时,选择“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人事科”,确认后进入下一步;

4、阅读完注意事项后,进入下一步;

5、在填写身份信息和申请材料时,请务必先阅读“信息填写说明”。填写时应注意:红色标识信息项必须填写;在填写“工作单位”一栏时,统一填四川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 “现从事职业”一栏应填“学生”;“专业技术职务”如未取得则填写“无”;“户籍所在地”填写户籍本上的地址(如户口已转到学校,则填写学校地址);“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全称”统一填学生所在学院名称全称;个人登录密码由学生自行设定,请务必记住自己的密码,不能遗忘,一旦遗忘,无法找回;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6、查询是否网报成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全国统考合格考生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其他申请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在登录入口处输入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能够登录即表示报名成功,则可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经打印,不得随意涂改,如需更改信息,须进入网报系统修改,并按要求重新打印。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准备的申请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将两张条形码和两张两寸证件照分别用“双面胶”粘贴于申请表封面的左上角,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的照片相同,请自行修剪规整,以便办理证书使用);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自行打印并由研究生院培养科加盖鲜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式一份,须指定医院加盖公章)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式一份);

5、符合申请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有统一格式,请学生自行下载,必须由学生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

7、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学生准备小二寸证件照两张(贴在《教师资格申请表》封面的左上角;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生准备一寸证件照一张(非师范类学生须提供两张证件照)(贴在《教师资格申请表》封面的左上角;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

8、教育类研究生应提供《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实践评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9、非教育类研究生应提供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单。

10、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非教育类学生还应完善并提交《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数据和学校通知,于4月10日左右到研究生院培养科领取此表);

11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生还需准备一个档案袋,把本人的申请材料全部放在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写明姓名、专业、申请学科,如“文学院、李四、初中语文”;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学生材料不需要装档案袋。

四、申请材料的审核与上报

1、材料审核

各培养单位应当按通知要求对研究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该生已修满相应学分并通过毕业审核,具备毕业条件。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当拒绝受理其申请。

学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学院安排一名在编在岗的教职工(承担审查及签字的有关法律责任)进行审查,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或“成绩属实”等字样,并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在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时务必认真、仔细: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单,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锦江区教育局将对上述成绩逐一核实,一旦查出成绩单系伪造,将取消该生的申请资格,同时,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学生处分,并将造假及处分情况上传教育部“学信网”公布。

2、材料上报

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当在4月25日前,将报名学生的信息按附表(附件1)的格式整理好基本数据后,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的形式连同学生上交材料一起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205办公室)。

各教学单位在上报数据时,应将教育类学生和非教育类学生的数据分开上报;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学生和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生的数据亦应分开上报。教育类学生在备注栏填上学生是否参加过教育实习及实习单位级别,非教育类学生在备注栏填写自己申请选择的任教学科(或课程)。(详见附表填表说明)无学科背景和跨专业申请的教育类研究生(例如教育管理或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申请历史教师资格证的),按非教育类研究生填写。

申请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学生申请材料须单独封装于纸质档案袋内,且在档案袋封面备注学院、姓名和申请学科,如:“文学院、李四、初中语文”。

申请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证的,学生材料不需要装档案袋,只需按附表顺序整理打包。

五、办证费用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通知,今年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免收工本费,体检费自理,直接交接受体检的医院。

按教育主管部门要求,非教育类研究生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参加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组织的教学技能测试,并需向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证中心缴纳190元的试讲费(成价费【2008】106号)。教育类研究生申请本专业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如能取得相应学位,可以免予试讲。教育类研究生跨专业申请的(例如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申请历史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参加教学技能测试并缴纳相关费用。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规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代收上述办证费用,收齐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205办公室)。再由培养科转交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或锦江区教育局。

六、证书领取

教育类研究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将统一发放到学院,由学院将《教师资格证书》发给学生本人,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装入学生本人档案(认定表是确认教师资格证有效的唯一证据,请妥善保存,遗失不补),请各学院在发放时做好记录备查。

非教育类研究生则需凭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装入本人档案(认定表是确认教师资格证有效的唯一证据,请妥善保存,遗失不补)。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应届教育类研究生申请办理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提供到中学或中职院校参加教育实习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生,可以提供中学、初中或小学教育实习的证明。

2、非教育类专业的学生除参加试讲、面试等说课测试外,还必须同时参加本人申请任教学科(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技能的测试,包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学科(专业)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学科(专业)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请申请学生提前做好准备。

3、本次统一申请仅适用于2017届毕业研究生,非应届研究生可使用本科学历证书,按往届生自主申请。学校不统一受理。

4、学院接收学生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25日,学校接收学院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26日,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的不再受理。

5、其他问题请参见:研究生统一申请教师资格证申请常见问题请参考:(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5950189527429844)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由于学校只是受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委托,代收学生的申请材料,请有关学生一定按规定要求上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和逾期上报的材料,学校将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7年3月21日


编辑:曹霖

附件1: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统一申请教师资格证信息统计表.xls  (0.04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