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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度上学期学位工作要点及时间安排
[四川师范大学 研究生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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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度上学期学位工作要点及时间安排

时间

主要工作

备注

9月1日—9月30

 

1. 组织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自查工作,准备好相关材料迎接省教育厅专家组到校进行现场专项检查。(9月5日前)

2. 督促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并签字定稿9月5日前)

3.组织开展论文预答辩工作。预答辩结果于925日前报学位办。

4.9月25日,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提交论文电子版到校学位办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返回学院认定。

5.召开2018年优秀论文培育基金项目工作会,做好项目经费支付等管理工作

6.按教指委通知要求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审推荐工作;开展2018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论文推荐审核工作

责任人:研究生、导师、校学位办、各学院分管领导、硕士点负责人、研究生教学秘书

10月1日-30

 

 

1.10月10日,通过检测的博士和学术学位研究生交论文电子版到学位办,上传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送审平台评审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学院组织校外专家盲审

2.组织2019年下半年拟答辩研究生开题,并召开开题报告审核会。

3.修订《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结果异议申诉规定》、《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四川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位实施细则》等文件。

责任人:研究生、导师各学院分管领导、硕士点负责人、研究生教学秘书、校学位办

11月1日—30日

1.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

2.组织论文答辩。

3.组织开展2018年下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责任人:校学位办、各硕士点、答辩委员会、教学秘书、研究生

12月1日—30日

1.审查学位材料、上报答辩结果。

2.对通过答辩研究生论文进行随机抽检。

3.开展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换届工作,推选组建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4.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位。

5.各学院组织2019年上半年拟答辩的研究生进行预答辩。

责任人:校学位办、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各学院分管领导、研究生教学秘书

1月1日—30日

1、打印发放学位证书。

2、做好授位研究生信息上报和备案工作。

责任人:校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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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