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管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要求,结合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安排,为保障研究生毕业和授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原则,认真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发挥导师主体作用,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通过线上交流研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保障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将严格把关,不会因疫情而降低对学位论文的质量要求。
二、请延迟于本学期进行预答辩的学院根据师生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预答辩时间。预答辩方式由学院决定,可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考虑到疫情因素,预答辩可以不邀请校外专家。线上预答辩程序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答辩程序进行。预答辩结束后报送《预答辩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到学位办审核。
三、学校将对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工作,完成一批推进一批。第一批检测工作定于3月15号开始,请学院于3月15日前将通过预答辩且导师同意送检的研究生论文提交学位办检测。因疫情影响论文不能如期定稿的可适当延迟送检。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电子版(除去独创性声明、致谢、附录)命名方式为:"作者姓名_学号_学院.doc“。学院审核提交论文电子版的同时提交《学位论文检测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检测结果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川师研[2019]5号)第16条认定处理。
四、本次博士、硕士论文全部由校学位办在线送审。论文送审分批进行,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检测的论文可适当推迟送审时间。 第一批论文送审时间为3月25日。请学院于3月25日前把通过预答辩和检测的研究生的论文电子版定稿按规定的格式命名后和《送审论文数据表》(见附件3)一起传学位办送审。
1.提交送审论文电子版要求及命名规则。
提交学位论文PDF文档电子版全文(除去导师姓名和学生姓名),命名方式为:" 10636_二级学科码_学号_LW,如:10636_010101_20131301010_LW “, 命名方式必须正确。
论文电子版命名注意事项:
(1)学号不要出现小写字母,学号中的小写字母都要替换成大写字母。
(2)二级学科代码必须是六位数字,如果学院按照一级学科培养,二级学科码和名称可以按照论文需要送审的二级学科来填写,二级学科码也可直接由一级学科码+00组成。(若二级学科码是一级学科码+00,送审时按照一级学科+研究方向来送审,若二级学科码是标准的二级学科码,则优先按照二级学科+研究方向来送审)。学科代码请严格按照《学科代码及名称(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见附件4)填写准确,如不清楚请与指导教师沟通后确定。如果送审的学科代码填写不准确会导致不能准确匹配相应学科的专家来评审该论文。
2.提交与论文电子版相对应的《送审论文数据表》。请严格按照《送审论文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见附件5)填写表格,其中学号、二级学科代码必须与论文命名中的一致,不然系统无法识别学生。
五、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合理安排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如期获得学位。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可适当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并视情况增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以上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同心协力,推动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有序开展,保障我校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的影响。
附件:1.《预答辩情况汇总表》
2.《学位论文检测情况登记表》
3.《送审论文数据表》
4.《学科代码及名称(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5.《送审论文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rar (0.08M)
[下载] 【编辑:李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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