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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3月-6月学位工作时间安排
[四川师范大学 研究生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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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3月-6月学位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主要工作

备注

31日—15

1. 导师督促学生完成论文修改稿并签字定稿

2. 申请延迟于本学期组织预答辩的学院开展预答辩工作,并上报预答辩结果。

责任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各学院分管领导、研究生教学秘书校学位办

3月15日—30

1. 论文检测分批进行。315日开始第1批检测。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提交论文电子版到“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并认定。

2. 本次博士、硕士论文全部由校学位办送教育部学位中心或兄弟院校在线评审。论文送审分批进行,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检测的论文可适当推迟送审时间。 第一批论文送审时间为325日。

责任人:校学位办各学院分管领导、学科点负责人、导师、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

4月1日30日

1. 上传论文、评阅论文。

2. 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

责任人:校学位办、各学院分管领导、硕士点负责人、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导师

5月1日—30日

1. 组织研究生优秀论文培育基金遴选。

2. 组织研二学生开题,并召开开题报告审核会。

3. 答辩资格审查

4. 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

5. 论文答辩组织工作

责任人:校学位办、各硕士点负责人、答辩委员会、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

6月1日—10

1. 610日前,上报答辩结果及相关材料

2. 610-15日,答辩后抽检、检测结果认定。

3. 校级优秀论文推荐评选。

 

责任人:各学院分管领导、研究生教学秘书、校学位办

 

6月15日—30日

1. 审查授位相关材料、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位

2. 组织授位典礼。

3. 打印发放学位证书。

4. 组织2019年优秀论文培育基金结题。

5. 按照教育部学位中心要求上报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信息备案。

责任人:校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办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

备注:上述时间如为节假日,则向后顺延;因疫情等原因导致的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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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