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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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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先就2021年上半年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我校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违约公费师范生不予考核认定)。

其中,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公费师范生是指入学前与培养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享受国家或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的师范生(含入学后转入的公费师范生)。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1、根据我校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招生专业的实际,本次考核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学段开展,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对应学段及任教学科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

2、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我校《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本次考核分为培养过程性考核、教师综合技能测试(面试)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地址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于3月3日14时至3月4日14时通过教务处主页登陆“四川师范大学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管理系统”自愿报名(网址http://202.115.194.55:8082),系统账号密码为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的账号密码。

  四、填报说明

  1、教育类研究生

(1)初次登陆系统后需首先核对系统中的身份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身份信息有误请联系研究生学院;再次登陆系统可以对原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

(2)选择自己参加本次考核的学段和科目。对以初级中学教师、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培养目标,且所学专业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只能选择与本专业对应的学段和学科;对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可以选择本次测试涉及的相关学段和专业,同时还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对应学段、专业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取得学校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全部科目合格成绩,可以视作本次测试笔试成绩合格,故对于已经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研究生,请在“是否已参与国考”项目选择“是”,同时如实填报自己所参加的笔试科目代码、笔试科目名称和成绩,并在提交申请后于3月5日前将自己的国考成绩单复印件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备查。

  2、公费师范生

(1)初次登陆系统后需首先核对系统中的身份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身份信息有误请联系教务处;再次登陆系统可以对原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

 (2)选择自己参加本次考核的学段和科目。

 (3)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全部科目合格成绩,可以视作本次测试笔试成绩合格,故对于已经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公费师范生,请在“是否已参与国考”项目选择“是”,同时如实填报自己所参加的笔试科目代码、笔试科目名称和成绩,并在提交申请后于3月5日前,将自己的国考成绩单复印件交学院教学秘书处备查。

 五、其他

1、学校将于3月5日统一对报名参加本次考核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在学校主页上公布。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也可以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3、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须认真核实自己报名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学校如发现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将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     肖雅丹   电话:84766609

   教务处       龙强     电话:84766012

 教师教育学院  杨丹     电话:84767228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实施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学科目录

2.2021届公费师范生生实施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学科目录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2021年3月2日


附件1:附件2 2021届公费师范生生实施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学科目录.xlsx  (0.01M)[下载]
附件2:附件1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实施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学科目录.xlsx  (0.01M)[下载]

【编辑: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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