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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上半年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学生结果公示
[四川师范大学 研究生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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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四川师范大学关于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根据工作方案安排,前期已完成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网上报名、教师综合技能测试(面试)、教师职业能力考核成绩(笔试)、过程性考核成绩审核等环节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4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书面反映,联系电话:教务处84766012,研究生院84766609。

特此公示。 

附件: 四川师范大学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2021年4月1日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179.5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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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