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指在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定稿之后,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查,指出学位论文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初始把关。预答辩通过之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检测、评阅与正式答辩。现对2023年下半年拟毕业授位研究生预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资格审查
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修完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课程并获得学分,通过专业考核。
2.学位论文已定稿,并被导师推荐参加预答辩。
3.博士学位论文开题之后至少一年方可进行预答辩,硕士论文开题后至少6个月方可进行预答辩。
4.在修业年限内。
请培养单位按照严格上述条件审核研究生预答辩资格,符合条件者才能参加预答辩。
(二)具体要求:
1.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由3-5名专家组成,是否邀请校外专家可由培养单位自行决定。
2.预答辩专家小组应全面审查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点,经充分讨论后对论文做出综合评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做出“预答辩通过”或“预答辩未通过”的结论。
3.未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须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及修改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两次预答辩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4.此前已通过预答辩,但未获得学位(含检测未通过、评审未通过、答辩未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建议授予学位)的申请人是否重新预答辩由培养单位自行决定,但必须重新参加论文检测、评审、答辩。在汇总表中备注预答辩时间。
5.请按文件规定做好2023年下半年拟授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并于2023年9月25日之前把《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9月研究生预答辩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学位办。《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留培养单位存入研究生毕业和授位档案。
特此通知。
附件(可在工作群中下载):1.《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2.《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编辑: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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