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现将2023年秋季拟申请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与送审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测及送审对象
检测对象为我校已通过预答辩拟申请答辩的在修业年限内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送审对象为学位论文检测后经导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为通过且同意送审的拟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未参加检测、未通过论文评审的研究生,不能进行答辩。
二、提交论文电子版要求
(一)论文电子版须同时提交两个版本,两个版本论文内容相同。请按以下要求仔细修改命名方式和填写汇总表并完整提交材料。若填写错误,则无法上传或影响检测、评审结果。
(二)检测版本要求
学位论文最好提交word文档(若因无法用word写作,方可用PDF)电子版全文(删除独创性声明、致谢、附录),命名方式为:“作者姓名_学号_学院”如“张三_2019020215_文学院”,命名方式必须正确,否则不予检测。
(三)送审版本材料要求
1.送审论文命名规则
提交学位论文PDF文档电子版全文(包含封面等论文所有的部份)仅隐去导师姓名和学生姓名及其他可能涉及身份信息的内容,尤其致谢中的内容),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学号_LW,如10636_201912002_LW
2.提交论文摘要电子版要求及命名规则
提交txt格式学位论文摘要电子版(隐去导师姓名和学生姓名),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学号_ZY,如10636_201900001_ZY
3.提交其他压缩(zip格式)材料(如音频、视频等)要求及命名规则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提交音频、视频等与论文相关材料,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学号_QT,如10636_2019020210_QT
4.提交与论文电子版相对应的《送审论文信息汇总表》要求
附件3《送审论文信息汇总表》中的学号应该与论文命名中的一致,否则系统无法识别学生。《送审论文信息汇总表》里面有详细的填写说明、填写规范以及相关信息字典供查阅填写。《送审论文信息汇总表》需要注意的问题(见附件4)
三、检测及送审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论文检测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论文检测论文定稿提交请通过预答辩研究生同时提交论文电子版(检测版和送审版)和经导师签字同意检测的纸质版(与检测版相同,留学院备查)到学院教学秘书处。
学校将反馈检测结果,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进行送审。如果论文经认定不适合送审,则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要求学生修改半个月至半年,方可再次提交论文检测。如经第二次检测后仍然不适合送审,则至少修改半年后方可再提交论文检测,由培养单位决定是否需要再次预答辩。
(二)论文送审完成时间:10月10日前
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由各学院自行在系统中操作。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由研究生院在系统中送审。
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时间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每篇要求送两位同行专家评审(同等学力申硕须送三位专家)。
特别强调:硕士一次性评审工作周期一般不少于30天,复审另计;博士一次性评审工作周期一般不少于40天,复审另计,需预留合理时间段供评审工作周期运转。凡错过秋季学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位决议的,评审结果可保留至下学期使用。
(三)工作要求
1.请学院教学秘书仔细审核论文命名格式并于9月30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硕士仅检测版,博士须同时检测版和送审版)发送学位办邮箱。电子版压缩文件命名规则为:“XX学院-学位论文检测版”、“XX学院-学位论文送审版”;同时提交由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印章的《2023年秋季学位论文检测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2.学位办检测后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学院,学院请导师给出鉴定意见,并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审核认定后提交由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印章的《2023年秋季学位论文检测结论认定表(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及《送审论文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仅博士》(请提交前按照填写规定仔细检查附件3相关格式及附件4,否则将导致无法送审)到学位办。
3.以上须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可先仅发送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纸质版可后再补交。
附件(见工作群):
1.《2023年秋季学位论文检测情况登记表》
2.《2023年秋季学位论文检测结论认定表》
3.《送审论文信息汇总表》
4.填写《送审论文信息汇总表》需注意的问题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9日
【编辑: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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