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补充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现决定启动2023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条件、程序、要求详见具体通知(已发至研究生教育工作群)。
二、特别提示
1.为确保导师遴选工作的质量,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程序进行公示,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请各培养单位于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7:30)前将研究生导师遴选相关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过时不再接收材料。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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