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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博士研究生领取《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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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拟录取考生:

    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即日起开始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如教育部录取检查未通过或入学报到时不具有硕士毕业证(同等学力即本科生报考毕业时间没有达到条件者),则新生不予注册,不能取得学籍,并取消录取资格。

   一、发放条件

   考生须具备以下第一项且第二、三、四中的任一项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1.我校网站公示的拟录取考生;

   2.定向考生已寄送《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定向培养协议书》和《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以及思想考核表到学院党委;

   3.非定向非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已寄送档案(或《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和思想考核表到学院党委;

   4. 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已寄送思想考核表到学院党委。

   二、发放办法

   1. 拟录取材料已提交完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于7109:007111700上班时间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逸馨楼306室)领取《录取通知书》,代领需委托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未自领的《录取通知书》,712日通过顺丰统一寄出,假期中不再安排寄送。

   3. 712日档案仍未到达的考生,请于开学报到时凭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


【编辑: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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