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新时代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教函〔2020〕502号),引导研究生导师、教学及管理人员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创新性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不断提升我省研究生教育研究水平,为我省研究生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340号)(附件1)要求,现决定开展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类别
省级教改项目共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其中重大项目从立项的重点项目中遴选产生,不作为本次推荐类别。
(一)重大项目: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以求解决研究生教育全局性问题的教改项目。
(二)重点项目: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共性问题,开展理论性和实践性研究,提出新思想、新路径、新措施的教改项目。
(三)一般项目: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一般性问题,从理念、方法和路径等某一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和实践的教改项目。
二、推荐项目数量
本次共推荐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总数不超过20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6项)。
三、立项范围
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一线的在职在岗教师均可申报,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项目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四、申报条件
(一)教改项目符合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要求,服务四川省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致力于研究解决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二)教改项目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拟进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有重要促进作用。
(三)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预期可以取得高水平、有特色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能够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教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
(五)已列入国家或省部级立项的教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8月23日前申报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3)。
(二)培养单位择优推荐。8月27日前各培养单位初审后择优向研究生院报送推荐项目,每个培养单位限报1项(博士点单位限报2项),同时提交申报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逸馨楼3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ypy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1.《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word版本以“省级教改-培养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2.《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汇总表以“省级教改-培养单位名称-汇总表”命名。
(三)研究生院根据申报名额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单位审查,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将推荐材料报送教育厅。
六、结项要求
省级教改项目结项时应具备属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与成员的研究成果。项目成果的形式包括论文、专著(教材)、案例分析、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等,须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且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
(一)重点项目: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论文,或公开出版专著(教材)1部,或形成被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的案例分析、调研报告或咨询建议。
(二)一般项目:在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论文,或公开出版专著(教材)1部,或形成被校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的案例分析、调研报告或咨询建议。
(三)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标注“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立项编号,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Academic Degree and 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Sichuan Province”,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
七、项目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院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项目推荐、过程管理和结项工作等。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2年,根据研究实际需要,项目主持人可提前半年向学校提出一次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逾期半年未结项的项目或超过延期结项时间仍不能结项的项目,给予撤项处理。
(二)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全面负责项目进度与质量管理。在所主持的教改项目通过结项验收前,除接受委托任务外,不得申报新的研究生教改项目。
(三)项目承担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结项:未完成研究计划或未实现预期成果;提供的结项材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擅自修改、变更研究内容、研究计划等。
八、项目资助
经批准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学校为项目顺利完成研究工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九、其他
(一)申报人应在申报书中明确申报项目级别(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但最终推荐级别以评审结果为准。
(二)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做好本单位省级教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4766609,18428324052。
附件(见研究生教育重要信息群):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3.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4.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2日
【编辑:刘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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