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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25-01-21 15:37:11    编辑: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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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校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研究生)工作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特制订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所在学科坚实宽广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领域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组织管理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和二级招生单位分级负责。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院负责执行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

(二)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所在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同时所在单位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全面督查和信访违纪事件处理。

三、招生方式

我校2025年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申请-考核四种。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方式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一览表》《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执行。

(一)普通招考: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考试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二)直博生:符合条件的二级招生单位在规定的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该招生方式的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博士招生规模的20%。具体办法按照《四川师范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硕博连读: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制期内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该招生方式的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博士招生规模的30%。具体办法按照《四川师范大学硕博连读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申请-考核:达到一定学业、科研水平的考生自愿申请,通过二级招生单位考核,录取为博士的一种招生方式。具体办法按照《四川师范大学申请-考核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招生计划

《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主管部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对学科专业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各学科专业公布的计划包含普通招考、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招生计划,不包含专项计划。

五、学习形式、报考类别

(一)学习形式

博士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2025年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报考(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别。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录取)类别。录取时,报考类别自动转为录取类别。录取后,报考类别不能更改。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处理。

1.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无需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但需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且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按定向协议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保证在校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两年。

2.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组织关系须转入学校。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六、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达到一定的外语水平。各学科专业报考条件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一览表》执行。

七、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材料提交、报名费缴纳三个阶段。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材料提交、报名费缴纳的考生,报名无效。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各学科专业报考条件,确认符合后再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要求填报信息、错误填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不能提供相应材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12310:0032017:00,网址为 http://yz.chsi.com.cn/bsbm/。请考生务必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网上报名时间一旦截止,填报信息不得修改。

(二)材料提交

1.提交时间:2025321日至328日。

2.提交要求:考生将提交材料制作成pdf为后缀的电子文件,按提交清单的顺序放置于以报名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命名的压缩文件包中,发送至邮箱csyz@sicnu.edu.cn

3.提交清单: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在http://yz.chsi.com.cn/bsbm/下载,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

2)报考学科专业相关专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书两份;

3)《硕士课程成绩表》一份(需加盖硕士学习单位鲜章);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需本人签名,应届硕士在录取检查阶段提供);

5)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应届硕士在录取检查阶段提供);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需本人签名);

7)《体检表》(二甲以上医院体检);

8)《思想政治考核表》;

9)个人陈述(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等,不少于 3000 字);

10)同等学力还需提交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当的学术论文以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需本人签名);

11)所报考学科专业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费缴纳: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相关规定,每名考生需缴纳报名费180元。请考生在323日至328日登录网页缴费(网址:http://jccxsjf.sicnu.edu.cn/payment/)。登陆后,在学工号输入用户名(25+考生报名号),初始密码为“123”,按要求修改密码后,缴费。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办理退款手续。

八、报考资格审核

所有考生报考资格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下一阶段的考核。申请-考核未通过的考生,本人可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报考我校具有普通招考方式的同一学科专业或其他学科专业,毋需再次网上报名。

审核结果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无误后,410日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考核

所有考生的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考核为材料审核评价或普通招考的初试,第二阶段考核为综合考核或普通招考的复试,具体如下:

(一)第一阶段考核

1.直博生材料审核评价

直博生材料由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审核评价。评价结果与当年接收的硕士推荐免试生一起公示。

  2.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材料审核评价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材料审核和评价由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根据评价结果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综合考核)名单。

3.普通招考初试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初试,具体要求如下:

1)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

每门课程线下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一般为笔试。具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含只具有硕士学位证的本科毕业生)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政治理论成绩60分以下,视为初试不合格。

  (2)初试时间:2025427日、28日。考生考前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不寄送)。初试地点:狮子山校区,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第一阶段评价结果无误后,由二级招生单位414日前公示,普通招考初试结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期均为7个工作日。

(二)第二阶段考核

1.直博生的综合考核

直博生的综合考核由二级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形式可为笔试、实验、报告、面试等多种方式,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专业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等。

2.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综合考核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综合考核由二级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形式可为笔试、实验、报告、面试等多种方式,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专业综合素质、研究计划、外语听说能力等。

3.普通招考复试

学校划定复试最低分数线后,复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实施。

1)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和内容:形式包括面试、笔试等,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专业综合素质、研究计划和英语听说能力等。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含只具有硕士学位证的本科毕业生)须在复试期间进行加试。方式为笔试,内容为至少两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每门满分100分。

第二阶段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公示考核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第二阶段考核任一单项成绩不及格(或百分制60分以下),不能参与考生综合成绩排序。

(三)考生成绩计算方式

1.直博生成绩计算方式按照《四川师范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硕博连读成绩计算按照《四川师范大学硕博连读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申请-考核考生综合成绩=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研究计划考核成绩+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

3.普通招考考生综合成绩=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研究计划考核成绩+英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

上述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研究计划考核满分8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满分20分。

第一阶段考核的英语成绩和政治理论成绩,以及第二阶段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十、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各学科专业(或导师)不同招生方式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二)递补拟录取原则

学术型和国际中文教育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由报考同一学科专业的普通招考考生依次递补录取;教育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由报考同一学科专业的申请-考核考生依次递补拟录取。没有符合要求的递补考生,此学科专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其他学科专业。

(三)公示

考生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名,由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审核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形成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公示无异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拟录取考生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我校正式录取;审查未通过者,我校不予录取。

统一规定入学报到时,如出现下列情况,入学资格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入学报到;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提交定向就业协议;应届硕士毕业生未取得硕士学位;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等。

十一、基本修业年限、学费及奖助等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

  (二)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数学、物理学和化学学费为10000/学年,其他专业学费均为9000/学年。

(三)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具有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具有奖助学金参评资格。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标准按《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 》执行。

  (四)学校在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内提供住宿,住宿费按照四川省和成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违规处理

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核中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与本次招生相关的辅导活动;考生不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四、其他

(一)试题命制、评阅、复试、综合考核等相关工作要求参照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要求执行。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办公室、社会和考生监督。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学校纪委办公室:028-84760624,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610068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4760693,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逸馨楼306室,610068;电子邮箱:csyz@sicnu.edu.cn

3.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以《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信息为准。

4.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只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或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jsc.sicnu.edu.cn/)公开发布。

 

附件:

1.《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一览表》

2.《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3.《四川师范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4.《四川师范大学硕博连读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5.《四川师范大学申请-考核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6.《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报考相关表格》

7.《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

附件1: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一览表.pdf  (0.13M)[下载]  [PDF阅读]
附件2:附件2:四川师范大学2025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pdf  (0.17M)[下载]  [PDF阅读]
附件3:附件3:四川师范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pdf  (0.29M)[下载]  [PDF阅读]
附件4:附件4:四川师范大学硕博连读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pdf  (0.37M)[下载]  [PDF阅读]
附件5:附件5:四川师范大学“申请-考核”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pdf  (0.36M)[下载]  [PDF阅读]
附件6:附件6: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报考相关表格.zip  (0.28M)[下载]
附件7:附件7: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pdf  (0.39M)[下载]  [PDF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