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5〕01号)》要求,经教师个人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拟推荐的10篇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30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书面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8-84766609,联系地址: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逸馨楼307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28日
编辑:刘洋洋 审核:张俊慧 终审:雍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