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师范大学(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首批国家教师教育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学科门类齐全,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二个学科门类。建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5个学科入选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
2027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3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余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约6名。招生专业、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等信息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名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对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如有未完成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将列入考试招生计划使用。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和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第1、2、4项的要求外,还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该专业的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125100)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除上述要求外,还应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1.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接收推免生限额不为0的专业均接收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具体要求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执行。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2027年所有招生专业均接收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的申请。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2.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应当按我校和报考点要求上传核验材料,并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如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应在报名期间自行修改为正确信息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仍然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核验(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并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csyz@sicnu.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报名号+姓名。
5.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
6.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初试加分、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我校所有专业均可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考。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以及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硕士研究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除免试生外,其他报考人员都须参加初试。
1.初试科目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由教育部考试院命制且提供考试大纲,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的科目有: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合、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2)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考试大纲,我校自主命题的科目有:222翻译硕士(综合)、341农业知识综合三、346体育综合、347心理学专业综合、354汉语基础、368翻译基础(综合)、432统计学、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3)除上述(1)(2)项外的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且无指定大纲。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考试范围可不受参考书目限制。
(4)初试考试科目总成绩满分有100、150、200、300分。初试科目为2门的学科专业中第一单元科目满分为200分,第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初试科目为3门的学科专业中第一、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三单元科目满分为300分;初试科目为4门的学科专业中第一、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三、四单元科目满分为150分。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试招生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办法、复试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按照当年我校调剂办法规定执行。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不同二级招生单位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的复试比例会有所差别。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部分专业要求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专业课程。具体加试科目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执行。加试方式为笔试。
3.符合教育部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未按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未通过审核者,不予加分。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5.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含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对报名考试违规违纪者、弄虚作假者(含免试生),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四)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二级招生单位党委。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三年。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报考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我校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缴费标准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住宿费缴费标准以录取入学当年学校通知为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均不提供住宿。
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具体情况参见《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设置及管理办法》和各二级招生单位奖助学金评审细则。
1.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如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加与本次招生相关的辅导活动;考生不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硕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监督或咨询
1.各二级招生单位
联系方式见《四川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逸馨楼306
邮政编码:610068
网址:https://yjsc.sicnu.edu.cn/
邮箱:csyz@sicnu.edu.cn
联系电话:028-84760693
4.住宿咨询:后勤保障部学生公寓服务中心028-84760702或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28-84760864
5.助学贷款咨询:学校资助管理中心028-84761465
(四)特别说明
1.学校不提供历年考研试题。
2.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有关信息请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和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c.sicnu.edu.cn/)。
3.我校及相关二级招生单位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以及在中国研招网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招生章程及《四川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5.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编辑: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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